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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影響貨物貿易的政策
4.對提供的服務收取的規費和費用
工作組成員指出﹐作為加入的一個條件﹐中國應承諾保證海關規費和費用符合GATT 1994第8條。中國代表確認﹐中國在這方面將遵守GATT 1994第8條。工作組注意到這一承諾。
5.國內稅對進口產品的適用
一些工作組成員對一些對進口產品適用的國內稅的管理﹐包括增值稅(“VAT”)﹐不符合GATT 1994特別是第3條的要求表示關注。這些工作組成員指出﹐中國似乎允許對進口產品和服務適用歧視性的國內稅費﹐包括各級主管機關適用的國內稅費。這些成員要求中國重申﹐所有此類國內稅費將符合GATT 1994的要求。
對此﹐中國代表指出﹐對產品和服務征收的稅主要有3種﹕(a)對貨物和加工、修理和裝配的貨物服務征收的增值稅﹔(b)對一些消費品征收的消費稅﹔及(c)對提供服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征收的營業稅。增值稅和消費稅均適用于進口貨物的實體。對進口產品征收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由海關總署在入境地征收。他指出﹐貨物一經出口即退還增值稅。出口貨物免征消費稅。
他進一步指出﹐所有有關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征收、稅種和稅率(稅額)的調整以及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減免的政策均由國務院決定。法律法規的解釋和執行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增值稅和消費稅由國家稅收主管機關征收和管理﹐營業稅由地方稅收主管機關征收和管理。
中國代表確認﹐自加入之日起﹐中國將保證其與對進口產品征收的國內稅費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措施將完全符合其WTO義務﹐並將以符合這些義務的方式實施此類法律、法規及其他措施。工作組注意到這一承諾。
6.關稅免除
中國代表表示﹐中國的免稅政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制定和實施。具體減免稅范圍由國務院規定。所有減免稅在最惠國待遇基礎上適用。
中國代表表示﹐依照國際慣例和中國的《海關法》﹐下列貨物可以減征或免征進口關稅﹕
(a) 應征關稅稅額在人民幣10元以下的貨物﹔
(b) 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
(c) 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無償贈送的物資﹔
(d) 以任何運輸方式裝載的過境運輸工具途中使用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用品﹔
(e) 因故退還的原出口貨物﹕
(f) 結關前已經損失的貨物﹔
(g) 中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減征或免征關稅的貨物﹔
(h) 暫時進口的貨物﹔
(i) 進口加工計劃項下的進口貨物﹕
(j) 無代價抵償貨物﹔
(k) 政府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
(l) 科教與殘疾人用品。
他指出﹐減免稅近口貨物應在海關監管之下。在監管期限內如銷售、轉讓或移作它用﹐須補繳進口關稅。
一些工作組成員對眾多企業和其他實體可獲得和適用的減免稅表示關注﹐包括國營貿易企業、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非盈利性實體。對其他關稅、國內稅費適用的免除也存在類似的關注。這些成員指出﹐此類減免可能對稅收及實施關稅和其他貿易措施的可預測性和確定性產生負面影響。
中國代表確認﹐自加入時起﹐中國將採取和適用減免稅﹐以保證進口貨物的最惠國待遇。工作組注意到這一承諾。
7.關稅配額
若干工作組成員對中國關稅配額(“TRQ”)制度的管理缺乏透明度、統一性和可預測性表示關注。這些成員要求中國承諾以簡單、透明、及時、 可預測、統一、 非歧視、無貿易限制作用的方式以及不造成貿易扭曲的方式管理關稅配額。這些成員要求中國保證﹐其關稅配額安排在管理上的負擔不得超過絕對必要限度﹐並表示希望中國盡快採取行動﹐採用以市場為基礎的關稅配額分配程序。
這些工作組成員還對中國關稅配額制度的管理和國營貿易企業與進口此類產品有關的做法表示關注。這些關注包括﹕ 目前缺乏透明的關稅配額管理規定﹔使用行政指導﹔由于分配是根據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供應和使用情況而不是根據消費者喜好和最終用戶的需求進行﹐從而使市場中出現扭曲﹔不能確定和公布每年的關稅配額數量﹔國營貿易企業的限制貿易和非競爭性做法﹔以及大宗商品貿易中普遍存在的不確定性、不一致性和歧視性。這些成員針對中國對實行指定經營管理產品的關稅配額制度表示了相似的關注。這些成員要求中國削減受關稅配額 管理商品的關稅﹐就這些產品作出准入承諾﹐改善關稅配額制度的管理﹐並保證貿易不受不合理的政府法規的扭曲。某些工作組成員還要求將多項具體產品從中國的關稅配額制度中去除﹐進口時﹐只對這些產品實行關稅。
中國代表指出﹐ 1996年中國首次公布了實行關稅配額管理的進口產品清單﹐及適用于進口產品的配額內外稅率。關稅配額的分配依據歷史實績和國營貿易制度的管理﹐盡管也試行過其他幾種管理方式﹐包括以實施稅率進口和在入境地先來先進等。中國正在努力簡化關稅配額管理制度和程序﹐以便利使用、提高效率和深化改革。
中國代表進一步指出﹐在對農業領域實行的以市場為導向的改革過程中﹐中國在放開農產品的國家定價和引導農民根據市場需求調整農業生產結構方面已經取得了進展。與這一改革進程相結合﹐中國在與成員的雙邊談判中承諾﹐ 自加入時起﹐即取消一些產品的關稅配額﹐實行單一關稅。有關的產品包括大麥、大豆、油菜籽、花生油、葵花油、玉米油和棉籽油。此外﹐中國將以關稅配額取代對食糖、棉花和3種化肥(磷酸氫二銨、三元復合肥和尿素)實行的進口數量限制。工作組注意到這些承諾。
中國代表表示﹐自加入時起﹐中國將保證在透明、可預測、統一、公平和非歧視的基礎上管理關稅配額﹐使用能夠提供有效進口機會的明確規定的時限、管理程序和要求﹔反映消費者喜好和最終用戶需求﹕且不抑制每一種關稅配額的足額使用。中國將完全依照WTO規則和原則及中國貨物貿易減讓和承諾表中所列規定實施關稅配額。工作組注意到這些承諾。
中國代表確認﹐對于議定書(草案)附件2所列實行關稅配額的貨物﹐中國將適用其減讓表中與關稅配額管理有關的規定和議定書(草案)中有關的承諾﹐包括對非國營貿易實體給予貿易權以進口供此類實體進口的關稅配額分配量。對于議定書(草案)附件2中實行指定經營管理的產品﹐中國代表確認﹐將保證依照中國關于逐步取消指定經營的承諾﹐獲得貿易權的其他企業不會在關稅配額分配過程中受到不利影響。工作組注意到這些承諾。
一些工作組成員認為﹐分配決定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據政府決定的省一級供應和使用情況﹐而不是根據反映消費者喜好和最終用戶需求的商業化市場標准。這些成員擔心中國表示的將配額分配給地方各級主管機關﹐並授權這些主管機關以單獨的程序再分配給最終用戶的意圖﹐會給有關程序增加不必要和難以負擔的步驟﹐從而減少足額使用配額的可能性。此外﹐這些成員表示﹐中國所表示的關于關稅配額程序的意圖與中國所承諾的貿易制度統一實施不一致。這些成員尋求確認中國不會給地方各級主管機關制定單獨的分配程序﹐並確認所有的分配和再分配決定將由中國單獨一個中央主管機關作出。
中國代表確認﹐地方各級機關的作用僅限于純粹的管理業務﹐如接收最終用戶的申請﹐將申請轉送中央主管機關﹔接收問詢並將其轉送中央主管機關﹔就中央主管機關所作關于分配和再分配的決定進行報告﹐並應請求提供此類分配和再分配的信息﹔檢查申請中的信息﹐以核對信息是否符合公布的標准﹕通知申請者其申請中的任何不足之處﹔並向申請者提供消除其申請中不足之處的機會。待中央主管機關就向最終用戶進行配額分配作出決定後﹐地方各級機關將按此發放關稅配額證明。中國代表還確認﹐中國將實行統一的關稅配額國家分配(和再分配)政策﹐不會給地方各級主管機關制定單獨的程序﹐關于所有對最終用戶進行分配和再分配的決定將由單獨一個中央主管機關作出。工作組注意到這些承諾。
中國代表進一步確認﹐對于根據議定書(草案)第5條擁有經營任何產品貿易權的任何企業﹐中國將給予其進口議定書(草案)附件2A中實行關稅配額管理或實行保留給非國營貿易企業的議定進口量管理的貨物的權利。此種進口權將不適用于專門保留由國營貿易企業進口的貨物的數量。根據議定書(草案)第5條擁有貿易權的任何企業還將有權進口根據議定的關于關稅配額管理的規則實行再分配給非國營貿易企業的那部分關稅配額。中國代表還確認﹐對于議定書(草案)附件2A中實行關稅配額管理的貨物﹐根據議定書(草案)第5條被給予貿易權的任何企業均可被允許按照配額外稅率進口此類貨物。工作組注意到這些承諾。
8.進口數量限制﹐包括禁止和配額
對于工作組成員提出的關于提供信息的請求﹐中國代表指出﹐中國禁止或限制某些商品的進口﹐包括武器、彈藥和炸藥、麻醉品、毒品、淫穢物品以及與中國關于食品、藥品和動植物的技術法規不一致的食品、藥品和動植物。
一些工作組成員指出﹐中國在國家和地方各級均存在大量非關稅措施﹐這些措施似乎具有貿易限制或貿易扭曲作用。這些成員要求中國作出承諾﹐取消且不採用、不重新採用或實施除議定書(草案)附件3中具體列明且需逐步取消的措施以外的非關稅措施。中國代表確認﹐中國將不採用、不重新採用或實施除議定書(草案)附件3所列措施以外的非關稅措施﹐除非可根據《WTO協定》證明為合理。工作組注意到這一承諾。
一些工作組成員還對中國地方各級主管機關在不透明、任意性和歧視性基礎上實施的許多非關稅措施表示關注。這些工作組成員要求中國作出承諾﹐保證非關稅措施只由中央政府實施或由獲得中央政府明確授權的地方各級主管機關實施。未經國家主管機關授權的行動不應實施或執行。中國代表澄清﹐只有中央政府可以發布關于非關稅措施的法規﹐且這些措施只能由中央政府或獲得中央政府授權的地方各級主管機關實施或執行。他進一步表示﹐地方各級主管機關無權制定非關稅措施。 工作組注意到這些承諾。
一些工作組成員指出﹐中國已經提交了一份中國准備開始逐步取消的非關稅措施清單﹐包含在議定書(草案)附件3中。這些成員表示﹐中國應依照附件3中規定時間表﹐在附件3所列期限內取消所列措施。對于需逐步取消的措施﹐中國應提供在附件3中所列相關期限內的配額增長。這些成員還指出﹐不應增加或擴大附件3中所列措施提供保護的規模、范圍和時限﹐也不應實施任何新的措施﹐除非可根據《WTO協定》的規定證明為合理。
這些工作組成員指出﹐對于中國管理的、在中國加入後實施的所有非關稅措施﹐無論議定書(草案)附件3是否提及﹐應嚴格按照《WTO協定》的規定進行分配和管理﹐包括GATT 1994第13條和《進口許可程序協定》的規定﹐包括通知要求。
中國代表表示﹐中國已經根據某些工作組成員提出的意見﹐修改了附件3。他確認﹐只有附件3所列機電產品實行特定招標要求管理﹐且這些要求將根據《機電產品進口管理暫行規定》(1993年9 月22日經國務院批准、1993年10月7日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1號令頒布)的第三章進行管理。他還確認﹐附件3包含所有在中國實行配額、許可證和此類招標要求管理的產品﹐在相關過渡期內﹐中國將實施附件3所列配額增長率。工作組注意到這些承諾。
一些工作組成員要求中國提供有關如何實施附件3所列產品的配額和許可程序要求的信息﹐特別是在這些限制的過渡期內配額分配和許可證的程序和標准。成員們對獲得許可證或配額通常要求獲得一機關內不同主管機關的批准﹐及要求既獲得中央一級又獲得地方各級的批准的要求表示關注。這些成員尋求一個透明和簡化的制度﹐使配額的分配和許可證的發放通過一個簡單和統一的批准程序進行﹐以保證配額得到充分使用﹐且在進口商之間進行公正的分配。對于按照進口值確定配額的產品﹐這些成員還要求提供關于中國如何確定進口值的信息。中國代表確認﹐配額和進口許可證的管理將符合《WTO協定》﹐包括GATT 1994第13條和《進口許可程序協定》。配額的分配和進口許可證的發放將通過一個簡單和透明的程序﹐以保證配額的充分使用。他進一步表示﹐將依據海關收集的信息和WTO《海關估價協定》確定進口產品的價值。對于以價值表示的配額量﹐中國將根據提單所列到岸價價值確定任何裝運貨物的價值。工作組注意到這些承諾。
中國代表確認﹐目前按HS類別列入附件3的產品是到加入之日為止在議定過渡期內實行配額管理的唯一產品組。任何涵蓋額外產品的非關稅措施均需根據《WTO 協定》被證明為合理。此外﹐中國代表表示﹐對于附件3所列實行配額和許可證要求管理的產品﹐任何將在配額年度擁有貿易權的實體﹐包括擁有進口某一類配額下產品或用于生產目的投入物的權利的任何企業﹐均可申請配額分配和許可證以進口附件3中所列產品。工作組注意到這些承諾。
中國代表進一步確認﹐對于附件3中所列產品﹐中國的配額分配和許可制度將保證獲得配額分配的實體也可獲得任何必需的進口許可證。這一制度將符合 WTO 規則﹐包括WTO《進口許可程序協定》﹐並將是透明、及時和反映市場條件的﹐將使對貿易的負擔變得最小。配額分配申請只需提交在一個級別的(中央或地方各級) 一個機關批准。有關機關隨後將根據配額分配發放進口許可證﹐大多數情況為提出許可證請求後的3個工作日﹐在例外情況下﹐最長可達10個工作日。許可證應針對配額的全部數量發放﹐在發放的日歷年內有效。該許可證可應請求延期一次﹐最長達3個月﹐只要有關請求在現行配額年度的12月15日之前提出。在延期許可證下發生的進口將從進行分配年度的相關配額量中扣除。中國代表確認﹐將于申請期開始前至少21天在議定書(草案)第2條(C)節(2)款所指的官方刊物上公布發放配額分配量和許可證的相關機關、配額量、包括附件3規定的配額增長、每一配額涵蓋的所有產品的8位稅號和完整描述、申請配額分配和許可證的程序、包括申請期開始和結束的日期以及任何其他相關程序或標准等。該申請期為8月1日∼31日。配額和許可證應在不遲于該申請期結束後60天分配給申請者。工作組注意到這些承諾。
中國代表表示﹐中國將依照以下標准和程序分配配額﹐這些標准和程序將提前公布﹐並以符合WTO要求的方式實施﹐包括《進口許可程序協定》。在適用這些標准時﹐中國將考慮允許來自WTO成員的生產者公平參與的需要﹐並考慮最大限度地擴大配額足額使用潛力的需要。
(a) (i)如相關配額量超過配額分配申請的總量﹐則所有申請將均獲批准。
(ii)在其他情況下﹐分配的標准如下﹕
申請者的歷史實績(如相關)(對于可獲數據的中國加入之年前3年平均進口量低于相關配額75%的情況﹐需要考慮其他標准﹐特別是以下標准)
就中間產品和原材料而言﹐生產或加工能力﹔
就制成品或用于批發和零售分銷的產品而言﹐在生產、進口、銷售或在國際市場中提供服務的經驗和能力﹔
(b) (i) 對于可獲數據的中國加入之年前3年平均進口量超過相關配額量75%的情況﹐以前未予分配配額的申請者將被分配第一年配額總量的10%和隨後任何一年任何配額增長的絕大部分。
(ii) 在其他情況下﹕
第一年中﹐配額總量的25%將分配給以往未予分配配額的申請者﹔但是在中國加入前一年進口一配額下相關產品的申請者所獲得的配額分配絕對量將不減少。
第二年中﹐對于配額增長量及等于前一年未足額使用的任何配額的數量﹐中國將優先考慮外資股比等于或低于50%的企業提出的請求。
第三年和第四年中(如相關)﹐對于配額增長量及等于前一年未足額使用的任何配額的數量﹐中國將優先考慮外資股比超過50%的企業提出的請求。
(c) 在所有情況下﹐對于最初獲得配額分配量並充分使用其配額分配量或就此訂立合同的配額持有者﹐如提出申請﹐其在下一年獲得的配額量將不低于前一年進口的數量。未能全部進口配額分配量的配額持有者在下一年獲得的配額分配量將按比例削減﹐除非該數量在9月1日前交還供再分配。
工作組注意到這些承諾。
中國代表確認﹐所有貿易的商業條款﹐包括產品規格、產品組合、定價和包裝﹐將由配額持有者自行決定﹐只要該產品屬于相關配額類別。分配量對議定書(草案)附件3所列同一配額管理的任何產品或產品組合有效。分配量在自配額進口期開始起的一日歷年內有效。但是﹐如一配額持有者在9月1日前尚未就分配給其的總量訂立進口合同﹐則該持有者應立即將配額分配中的未使用部分交還相關主管機關﹐如仍有未獲滿足的請求﹐則有關主管機關應立即進行再分配﹐或者在其他情況下﹐在收到分配申請10天內進行再分配。有關機構應在匯總配額持有者交還的任何未使用配額後﹐公布關于可獲得額外配額的通知。再分配配額下進口的貨物的許可證可應請求延期一次﹐最長達3個月﹐只要有關請求在現行配額年度的12月15日之前提出。延期的許可證下發生的進口將從進行再分配年度的相關配額量中扣除。工作組注意到這些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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