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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企業年度檢驗辦法》和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等七部門《關于開展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聯合年檢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本市將于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對在本市登記注冊的外商投資企業進行2007年度聯合年檢。現就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凡于2007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記注冊的外商投資企業均須參加2007年度聯合年檢﹐其在本市的經營性分支機構年檢材料隨隸屬法人企業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二、參檢企業須于2008年3月1日起通過上海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網站(網址﹕www.LHNJ.gov.cn)申報聯合年檢(工商年檢除外)。並于6月30日前分別向各聯合年檢部門提交聯合年檢報告書。各部門具體要求詳見聯合年檢網站年檢須知。
三、參檢企業還應于2008年3月1日起憑營業執照向原領照或指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領工商年檢報告書﹐並于2008年6月30日前按規定報送年檢材料。企業也可于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網(網址為www.sgs.gov.cn)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網址為www.saic.gov.cn)申報工商年檢﹐詳見網站年檢須知。
四、凡于2007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記的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承包商)和外省市外商投資企業在本市設立的經營性分支機構不參加聯合年檢﹐可直接到原領照或指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參加年檢。
五、企業年檢申報截止日期為2008年6月30日﹐凡逾期不申領、申報聯合年檢材料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且注冊地為本市的外商投資企業﹐仍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辦理年檢。
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 上海市經濟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
國家
稅務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統計局地方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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