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信息 | Organization Information

經貿委
領導介紹
機構設置
外經貿委簡介

 (一) 貫徹執行對外經濟貿易和吸收外商外資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對外經濟貿易和吸收外商投資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 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本市對外經濟貿易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 負責本市對外經濟貿易運行管理﹐監測分析本市外貿宏觀運行狀況﹐負責對外貿易市場監管﹔協調建立本市外貿促進體系﹐指導全市進出口商品結構調整﹐推動技術出口、軟件出口和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出口﹔負責推進企業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負責重要工業品進口的計劃管理﹐管理部分進出口商品許可證和除糧食、棉花、煤炭以外的出口商品配額。
   (四)綜合管理協調本市外商投資工作﹐研究跨國投資趨勢和配套政策﹔協調全市外資引進工作﹐指導開發區外資引進工作﹔按權限負責本市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等事項的審批和申報工作﹔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政策咨詢及其他協調性服務。
   (五) 負責本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指導和推進本市企業對外投資、設立海外企業、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等業務管理﹔負責本市對外援助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本市國際服務貿易發展戰略、政策措施﹐指導協調本市國際服務貿易工作﹔負責本市外貿運輸和倉儲業管理﹔規劃本市國際展覽業﹐管理本市國際經貿展覽會(交易會)﹐組織舉辦或扶持重點品牌展﹔策劃組織或參加境外展覽會。
   (七) 指導本市企業事業單位執行經貿外事政策﹔審批本市對外經貿出口團(組)﹐辦理邀請外商來滬手續﹐審批和管理外商駐滬代表機構﹔安排重大經貿外事活動﹐籌備市長國際企業家咨詢會議和其他經貿峰會。
   (八)推進“大通關”工程建設﹐研究制定上海口岸管理規劃和相關政策﹐執行上海口岸管理委員會有關政策規定﹔負責與國家口岸部門的聯絡與協調﹔負責協調各查驗單位改革通關流程﹐簡化查驗手續﹐建立口岸通關誠信機制﹐推進口岸通關電子化工作﹐提高上海口岸通關效率。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上海外經貿應對方案﹔建立區域性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和協調本市出口反傾銷、反補貼工作﹐參與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參與重大對外經貿爭議案件的調處工作﹔負責本市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工作。
   (十) 指導本市涉外經貿社會中介機構、外經貿行業各社會團體工作。
   (十一) 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二)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