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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各外資審批機關和有關外商投資企業﹕
最近商務部、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產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產品出口情況檢查暫行辦法》的通知(商資發[2006]1號)(以下簡稱“檢查通知”)(詳見商務部網站www.mofcom.gov.cn)。為做好允許類產品全部直接出口並依法享受進口設備減免稅政策的外商投資企業(以下簡稱“產品全部出口企業”)產品出口情況核查、檢查工作﹐現通知如下﹕
1、請即將本通知和所附表格發給2002年10月1日以後設立的執行先征後返的 “產品全部出口企業”。產品全部出口企業應自行填寫上報﹐各外資審批機關于4月25日之前匯總後上報市外資委。執行先征後返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填報的﹐將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返還進口設備稅收的權利。
表格按公歷年度填寫﹐截止年份為2005年。上報材料除表格(一式二份)外﹐還需附上進(出)口報關單證、財務審計報告。
2、對2002年10月1日之前設立的“產品全部出口企業”﹐請按照“檢查通知”的要求做好准備工作﹐以便日後由市外資委、財政部駐上海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上海海關、上海國稅局有選擇地進行調查(具體檢查日期另行通知)。
表格需打印、法人簽字、企業蓋章﹐具體要求可見“檢查通知”。
請各外資審批機關速將此通知下發至產品全部出口企業﹐並督促企業盡快上報。
市外資委聯系部門、聯系人﹕項目管理處
朱愛娟
於莉琴
電話﹕62752200-839
840 傳真﹕62756040
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
2006年4月7日
主題詞﹕外資產品出口
檢查 通知
抄送﹕財政部駐上海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上海海關、上海國稅局
( )年度產品出口/銷售數量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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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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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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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產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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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主要經營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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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項目的產品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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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核查產品品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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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進口設備免稅產品上年度產品全部銷售收入(萬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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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銷售收入(萬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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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佔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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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銷銷售收入(萬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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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佔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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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內銷﹐是否已補繳歷年已返還的進口稅收款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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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稅款金額(萬元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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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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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填報時間
(加蓋企業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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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部門審核意見 |
商務 |
財政監察專員辦 |
海關 |
國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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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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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注冊地址:
企業聯系人﹕
電話(含手機)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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