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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外經貿委關于印發《關于在外高橋保稅區開展賦予區內企業進出口經營權試點工作的操作辦法》的通知 |
| 滬經貿貿發[2003]67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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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商務部、海關總署《關于在上海外高橋等四個保稅區開展賦予區內企業進出口經營權試點工作的通知》(商貿秩函〔2003〕22號)的文件精神﹐現結合上海實際﹐制定印發《關于在外高橋保稅區開展賦予區內企業申請進出口經營權試點工作的操作辦法》﹐並于7月1日起試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關于在外高橋保稅區開展賦予區內企業 進出口經營權試點工作的操作辦法 根據國家商務部、海關總署《關于在上海外高橋等四個保稅區開展賦予區內企業進出口經營權試點工作的通知》(商貿秩函〔2003〕22號)的文件精神﹐我委從7月1日起在外高橋保稅區開展賦予區內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的試點工作。具體操作辦法如下﹕
一、進出口經營權的申請類型 根據商務部文件精神和主管部門的解釋﹐區內企業申請進出口經營權分為﹕ 1、內資企業外貿流通經營權﹔ 2、內資生產企業自營進出口權﹔ 3、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 4、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自營進出口權。 二、進出口經營權的申請條件 1、內資企業申請外貿流通經營權﹐基本條件為﹕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成立一年以上﹐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商年檢並通過年檢﹔注冊資本(金)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已辦理稅務登記﹐依法納稅﹐按國家規定辦理稅務年檢並通過年檢。 2、內資生產企業申請自營進出口權﹐基本條件為﹕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或為依法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企業注冊資本(金)不低于300萬元(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和機電產品生產企業不低于100萬元)﹔已辦理稅務登記﹐依法納稅。 3、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並申請外貿流通經營權﹐按照《關于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暫行辦法》(原外經貿部[2003]年第1號令)的標准和程序辦理(詳見附件一)。 4、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凡經過批准在保稅區設立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都可獲得自營進出口權。
三、申請進出口經營權的操作辦法 (一)內資企業申請外貿流通經營權和生產自營進出口權 1、通過網上在線填報《上海市企業申請進出口經營資格登記表》﹐網上確認提交後﹐下載打印表格﹐蓋章簽字(網址﹕www.maofa.sh.cn)。 2、按照提示准備全套申報材料﹐遞交市外經貿委。受理地點﹕上海市婁山關路55號1403室(新虹橋大廈)﹐電話﹕62754440。 3、內資企業申請進出口經營權准備材料﹕《上海市企業申請進出口經營資格登記表》﹔書面申請﹔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經年審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全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登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會計事務所、審計事務所或其他具有驗資資格的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復印件(以上材料統一使用A4紙復印﹐並須帶原件核對)。 4、內資企業申請外貿流通經營權﹕由我委受理後集中報國家商務部核准。我委自收到商務部的核准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向企業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 內資生產企業申請自營進出口權﹕我委在受理企業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登記或不准予登記的決定。對准予登記的﹐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不准予登記的﹐將向申請企業說明理由。 企業憑《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到工商、海關、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外匯管理、稅務部門辦理開展進出口業務所需的有關手續。 (二)外商投資企業申請進出口權 1、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並申請外貿流通經營權﹐按照《關于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暫行辦法》(原外經貿部[2003]年第1號令)的標准和程序辦理(詳見附件)。由企業直接申報或由外高橋保稅區管委會轉報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後上報國家商務部審批。 2、凡保稅區內已經成立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憑外高橋保稅區管委會制定的《申請表》以及企業的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和驗資報告﹐由外高橋保稅區管委會在市外資委的原授權范圍內核准企業的自營進出口權。授權范圍之外的由外高橋管委會初審後轉報市外資委。 3、從試點之日起﹐在外高橋保稅區新設立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由市外資委按原授權范圍委托外高橋保稅區管委會審批﹐自動享有自營進出口權。 4、凡是外高橋保稅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採購非許可證配額商品出口﹐可作為一事一批﹐由外高橋保稅區管委會在授權范圍內核准﹐授權范圍之外的由外高橋管委會初審後轉報市外資委。經海關核實﹐年出口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按原規定核准出口採購權的經營范圍。 5、允許外商投資研發中心為進行其研發產品的市場測試進口並銷售少量其母公司生產的高新技術產品﹐由市外資委審批(進口的母公司產品為研發中心正在進行的研發項目的市場測試產品﹔進口量與市場測試目的相適應)。
附件一﹕《關于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暫行辦法》
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上海市企業申請進出口經營權網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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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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