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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下達上海市輸歐盟十類紡織品2005年度第一次分配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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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經營者﹕ 根據《商務部關于下達輸歐盟十類紡織品2005年度第一次分配方案的通知》(商貿函〔2005〕71號)﹐結合各經營者上報的確認申請﹐現下達上海市輸歐盟十類紡織品2005年度第一次分配方案(詳見附件)﹐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外經貿委將按照《商務部關于下達輸歐盟十類紡織品2005年度第一次分配方案的通知》所下達的各經營者可出口量及《紡織品臨時出口許可證件申領簽發工作規范(暫行)》為有關經營者簽發輸歐盟臨時出口許可證件。 二、獲得臨時許可數量的經營者﹐應按照可出口量安排本年度剩余時間內受限紡織品的成交、出運﹐用足用好可出口量。對于使用不完的可出口量﹐各經營者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上交到市外經貿委外貿規劃運行處。
特此通知。
相關附件﹕20057219050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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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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