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符合條件的出口貨物經產地檢驗檢疫機構施檢合格後﹐無須在口岸申報查驗﹐可直接通關。國家質檢總局按照低風險、可控制原則﹐統一制定了可實施出口直通放行貨物目錄﹐並將實行動態調整。
對于符合條件的進口貨物﹐口岸僅對貨物加施檢驗檢疫封識﹐貨物直運至目的地後﹐由目的地檢驗檢疫機構施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