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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部公告對進口1﹐4-丁二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
| 信息來源﹕商務部新聞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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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2008年第70號公告﹐決定自即日起對原產于沙特阿拉伯和臺灣地區的進口1﹐4-丁二醇(英文名稱﹕1,4-butanediol﹐簡稱BDO)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此次反傾銷調查涉及的1﹐4-丁二醇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905399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商務部將從即日起對原產于沙特阿拉伯和臺灣地區的進口1﹐4-丁二醇的傾銷、傾銷幅度及其對中國大陸1﹐4-丁二醇產業的損害、損害程度進行調查。
通常情況下本反傾銷調查應在一年內結束﹐即于2009年9月25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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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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