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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咨詢問答
1問﹕違反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中小企業和項目組織單位將受到怎樣的處罰﹖
 

  答﹕按照實施細則規定﹐對于有違反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行為的中小企業或項目組織單位﹐財政部門將追回其已經取得的項目資金﹐外經貿部門將取消其申請資格﹐並在五年內不允許申請使用市場開拓資金﹔嚴重者將由外經貿部門和財政部門對該項目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問﹕中小企業和項目組織單位的哪些行為﹐屬于違反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行為﹖
 

  答﹕按照實施細則規定﹐下列行為均屬違反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行為﹕
  1、違反市場開拓資金使用原則﹐擅自改變使用范圍的﹔
  2、截留、挪用、侵佔市場開拓資金的﹔
  3、用于個人福利、獎勵及消費性開支或用于補充行政經費不足的﹔
  4、同一項目重復申請的﹔
  5、利用虛假材料和憑證騙取資金的﹔
  6、項目組織單位利用市場開拓資金﹐直接用于提高自身盈利水平和經濟效益的﹔
  7、違反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

3問﹕對項目支持金額是如何測算的﹖
 

  答﹕《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支持內容說明》(以下簡稱“支持內容說明”)中對不同支持內容的支持比例和支持金額都作了明確規定﹐支持內容說明中所列的支持比例和支持金額均為最高限額。
  項目支持金額的測算分為下列三種情況
  1、只列支持比例的支持內容﹕支持金額=項目支持內容所需金額*支持比例
  2、只列支持金額的支持內容﹕支持金額=相關支持內容項下的支持金額
  3、既列支持比例又列支持金額的支持內容﹕可按照上述第1種情況計算支持金額﹐如計算的支持金額不高于支持內容說明中所列支持金額﹐可採用計算的支持金額﹔如高于支持內容說明中所列支持金額﹐應採用支持內容說明中所列支持金額。

4問﹕填寫申請表時有哪些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
 

  答﹕不論是中小企業還是項目組織單位在填寫《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資金計劃申請表》(以下簡稱“項目資金計劃申請表”)、《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實施申請表》(以下簡稱“項目實施申請表”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以下簡稱“資金撥付申請表”)時﹐首先要認真閱讀填表說明。除按要求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得涂改、每頁表格加蓋公章外﹐還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在填寫項目資金計劃申請表時﹐申請企業項目的中小企業應填寫“中小企業基本情況”﹐企業性質一欄應選擇“全民、集體、股份、私營、外商投資”填寫。  2、在填寫項目資金計劃申請表時﹐申請團體項目的項目組織單位應填寫“項目組織單位基本情況”﹐單位性質一欄應選擇“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填寫。
  3、在填寫項目資金計劃申請表時﹐不論是中小企業或是項目組織單位在填寫項目基本情況時﹐均應按照項目內容選擇“境外展覽、各類認證、宣傳推介、產品廣告或商標注冊、市場分析與策劃、工作團組、培訓與研討會、境外投(議)標”等到不同表格填寫。
  4、項目申請單位在填寫項目資金計劃申請表中的項目基本情況時﹐支持金額應以項目支持內容所需金額為計算依據﹐按照支持內容說明中規定的支持比例和支持金額進行初步測算﹐待提出項目實施申請時再進一步確定。
  5、項目組織單位在填寫項目實施申請表時參加企業的支持金額之和應與申請支持金額合計相一致。
  6、在填寫資金撥付申請表時﹐批准支持內容、批准支持比例、批准支持金額應與項目實施申請表中承辦單位意見中的支持內容、支持比例、支持金額對應一致。

5問﹕對市場開拓項目支持金額有沒有限額﹖
 

  答﹕根據實施細則的規定﹐市場開拓資金對企業項目申請﹐每個項目給予支持的資金最高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對團體項目申請﹐每個項目給予支持的最高資金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

6問﹕如已批復的項目需要變動或不能按期完成怎麼辦﹖
 

  答﹕按照實施細則的要求﹐對于需要調整項目內容的項目﹐中小企業或項目組織單位應向中小企業辦公室或地方外經貿部門提出申請﹐經中小企業辦公室或地方外經貿部門(商財政部門)提出初步意見﹐報外經貿部和財政部審批。對于無法按期完成的項目﹐中小企業和項目組織單位應及時向中小企業辦公室或地方外經貿部門提出項目終止或延期申請﹐由外經貿部門審批。

7問﹕中小企業和項目組織單位申請市場開拓資金的程序是怎樣的﹖
 

  答﹕中小企業和項目組織單位申請市場開拓資金的程序可分為三個步驟﹕
  第一步﹕項目資金計劃申請﹕中小企業和項目組織單位應于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按照實施細則所規定的支持內容分別向中小企業辦公室或地方外經貿部門提出年度項目資金計劃申請﹐內容包括﹕申請單位基本情況、申請報告、申請項目基本情況及相關資料等。
  第二步﹕項目實施申請﹕中小企業和項目組織單位應根據外經貿部和財政部批復的年度項目資金計劃﹐在項目具體實施30日前分別向中小企業辦公室或地方外經貿部門提出項目實施申請﹐內容包括﹕項目實施申請、實施說明及相關資料等。
  第三步﹕項目資金撥付申請﹕中小企業和項目組織單位在項目完成後一個月內﹐應分別向中小企業辦公室或地方外經貿部門提出項目資金撥付申請。內容包括﹕項目資金撥付申請、項目總結報告、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復印件)等。

8問﹕年度市場開拓資金項目資金計劃是如何產生的﹖
 

  答﹕按照實施細則的要求﹐符合申請條件的中小企業和項目組織單位于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的支持內容﹐向中小企業辦公室或地方外經貿部門提出下一年度項目資金計劃申請﹐內容包括﹕具體項目、支持內容、支持比例、支持金額等。地方使用部分的下一年度項目資金計劃由地方外經貿部門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于每年8月15日前報送外經貿部。外經貿部匯總提出下一年度全國市場開拓資金項目計劃﹐于當年9月10日前報財政部。財政部審核後﹐于10月10日前批復。財政部和外經貿部于當年11月1日前共同向地方財政部門和外經貿部門下達下一年度項目資金計劃。

9問﹕中小企業或項目組織單位在開拓市場活動中﹐如發生的費用是外幣時怎麼辦﹖
 

  答﹕按實施細則規定﹐以外幣為計算單位發生的費用支出﹐可按費用支出憑證發生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

10問﹕中央使用部分和地方使用部份的項目是如何劃分的﹖
 

  答﹕按照實施細則的要求﹐可列入中央使用部分年度項目資金計劃的項目包括﹕
  1、項目組織單位組織全國或跨地區的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活動提出的團體項目﹔
  2、中央企業組織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活動提出的團體項目﹔
  3、符合企業項目申請條件的中央企業或中央企業在京辦理工商登記的子公司通過中央企業提出的企業項目。
可列入地方使用部分年度項目資金計劃的項目包括﹕
  1、項目組織單位組織地方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活動提出的團體項目﹔
  2、在本地區辦理工商登記並符合企業項目申請條件的中小企業提出的企業項目﹔
  3、在本地區辦理工商登記並符合企業項目申請條件的中央企業的子公司提出的企業項目。

11問﹕什麼是團體項目申請﹖具備什麼條件可以申請團體項目﹖
 

  答﹕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組織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活動的申請為團體項目申請。申請團體項目應符合下列條件﹕
  1、組織的活動以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和提高中小企業國際競爭力為目的﹔
  2、參加活動的企業在10家以上(含10家)﹐其中70%以上企業符合企業項目申請條件﹔
  3、申請支持的資金直接受益于參加活動的企業﹐以降低參加活動企業的費用和開拓市場的風險﹐提高企業效益。

12問﹕什麼是企業項目申請﹖具備什麼條件的中小企業可以申請企業項目﹖
 

  答﹕中小企業獨立開拓國際市場活動的申請為企業項目申請。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小企業可以提出企業項目申請﹕
  1、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擁有進出口經營權或對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上年度海關統計出口額在1500萬美元以下﹔
  2、近兩年在外貿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行為﹔
  3、具有從事國際市場開拓的專業人員﹐對開拓國際市場有明確的工作安排和市場開拓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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