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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配額業務問答”──咨詢問答
1問﹕如何確認紡織品服裝是否屬配額類別﹖
 

  答﹕按照我國與設限國的雙邊紡織品協議的規定﹐產品的分類以設限國的海關編碼為准﹐其中配額類別的設限國海關編碼在雙邊協議中都明確列明。海關總署、外經貿部及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經過努力﹐已完成我國海關編碼與設限國雙邊協議項下紡織品類別海關編碼對應工作﹐將在適當的時候公布實施。在對照表未公布實施前﹐出口企業可通過查詢外經貿部貿管司、海關總署監管司和紡織品進出口商會于1995年聯合編發的《紡織品配額類別與協調編碼》一書﹐也可通過進出口商在設限國海關確認。

2問﹕許可證的年份(配額年度)如何確定﹖
 

  答﹕紡織品出口許可證的年份﹐即配額年度必須與貨物從中國最後一個港口出運的年份相一致。例如﹐如貨物系1999年12月31日出運﹐2000年2月向美國海關報關﹐則仍須出具1999年度的紡織品出口許可證﹐但如果貨物2000年1月1日出運﹐則須出具2000年度的紡織品出口許可證。

3問﹕關于母子類別配額及其使用問題﹖
 

  答﹕現行的紡織品被動配額的母子類別包括(母類別在前)輸美的317/326與326﹐338/9與338/9-S﹐340與340-Z﹐341與341-Y﹐360與360-P﹐410與410-A、410-B﹐440與440-M﹐651與651-B﹐666與666-C﹐G3與224-V、225﹔輸加的5與5A﹐7/8A與7/8B﹐36與36A﹔輸歐盟的2與2A﹐3與3A﹐5與5A﹐37﹔輸土耳其的2與2A﹐3與3A﹐5與5A﹐37。在簽發子類別的出口許可證時﹐在扣減子類別配額數量的同時﹐必須等量扣減母類別的配額數量。只有母類別配額而沒有子類別配額﹐不能簽發子類別的出口許可證。

4問﹕企業參加紡織品配額公開招標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參加公開招標的企業需具備以下條件﹕經外經貿部批准有外貿出口經營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加入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外商投資企業加入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且該招標商品出口實績、出口供貨實績或注冊資本等達到一定規模(具體規模由招標辦公室提出﹐經招標委員會批准後予以公布)的出口企業。對于外商投資企業而言﹐只有經過外經貿部批准的企業方可以參加公開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