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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操作辦法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以下簡稱《外貿法》)的有關規定﹐對外貿易經營者是指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依照外貿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二、根據國家商務部授權﹐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辦理上海市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備案登記手續。擬從事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業務的企業和個人﹐應先向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經營范圍變更或工商登記注冊手續後﹐再向上海市外經貿委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手續。 三、操作辦法﹕ 網上在線填寫《上海市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信息表》。 網上填寫完成後將下列備案登記材料送交上海市婁山關路55號(新虹橋大廈)1403室﹕ 1、已簽字、蓋章的《上海市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信息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4、企業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5、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6、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須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 上海市外經貿委在收到企業送交的備案登記材料後5個工作日完成備案登記手續﹐並發放《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受理時間﹕周一、三、五﹐9:30-16:30﹐電話﹕6275444062195869)。 四、企業也可以通過國家商務部網站下載《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填寫後連同上述備案登記材料送交上海市外經貿委辦理備案登記手續。
網址﹕http://www.smert.gov.cn﹔http://www.maofa.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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