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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府部門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被確認為“兩類企業”後﹐可以享受以下幾種優惠﹕ ぇ“兩類企業”除按照國家規定支付或者提取中方職工勞動保險、福利費用和住房輔助基金外﹐免繳國家對職工的各類補貼。 え有限提供生產經營所需的水、電、運輸條件和通信設施﹐按照當地國有企業收費標准計收費用。 ぉ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需要借貸的短期周轉資金﹐以及其他必須的信貸資金﹐經中國銀行審核後﹐優先貸放。 お產品出口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期滿後﹐凡當年企業出口產品銷售額達到70%以上的﹐可以按照現行稅率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 か先進技術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期滿後﹐可以延長三年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 が經濟特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及其他已按15%的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的產品出口企業和技術先進企業﹐減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き凡以征用或劃撥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兩類企業”﹐可根據土地等級享受土地使用費減免的優惠待遇。 這裡應當說明﹐“兩類企業”並非“終身制”。按照外經貿部的規定﹐被確認為產品出口企業的企業﹐每年需經政府部門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則取消或補繳當年享受的優惠特遇﹔對先進技術企業﹐則進行不定期考核﹐連續考核不合格的﹐將被吊銷確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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