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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务部发布对我输美电解二氧化锰产品的反倾销税令

 

        2008年10月7日美商务部发布适用于我输美电解二氧化锰产品的反倾销税令,我涉案企业反倾销税率皆为149.92%,该税令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美对我电解二氧化锰反倾销调查是于2007年9月12日发起的;美商务部于2008年8月11日作出倾销部分的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对美出口存在倾销,倾销幅度为149.92%;美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08年9月12日作出损害部分的终裁,裁定中国产品对美出口造成了美国内产业的实质损害。

信息来源:商务部


200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