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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调整的通知

各中小企业:

为加大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扶持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本市将开设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项目调整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项目调整期时间

计划调整期为200711151130

此次调整期为申报2007年度项目计划的最后机会,请各中小企业抓紧时间申报。
  
二、计划项目调整申报注意事项

1、企业应对已申报过的计划进行全面梳理,将已公示但年内不能完成的项目或已批复不同意的项目及时在网上办理项目终止手续。

2、在计划申报期内未及时上报的计划可在计划调整期内补报,补报的项目必须是在2007111231执行完成的项目。已在计划申报期申报并批复公示的项目勿重复申报。

3、其他申报注意事项和要求按《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及网络管理系统中“申报指南”的规定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请广大中小企业重视网络信息维护工作,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个别企业已发生多次密码遗失),在人员变动时认真做好衔接工作。今后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再办理密码修改,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200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