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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企业境外投资意向信息库的通知 |
| 商合字[2003]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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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境外投资信息服务,及时了解我国企业境外投资动态,做好引导和协调工作,经批准,我部拟在商务部政府网站合作司子站上搭建企业境外投资意向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库的主要功能是,发布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意向信息,为境内外各类机构和企业提供一个相互了解和沟通的信息平台,以加强中外企业间投资信息交流,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的发展。申报加入信息库的企业可从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合作司子站下载“企业境外投资意向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填写、加盖企业签章并附上所需材料后,报送本省(市)外经贸主管部门。 二、申报企业的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省)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二)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连续三年赢利; (三)单个项目境外意向投资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连续三年财务报表; (三)企业境外投资意向登记表。 四、信息审核及发布 申报材料由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商务部。商务部负责将上述信息在“企业境外投资意向信息库”中予以发布。报送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5月下旬和11月下旬,发布时间为每年6月下旬和12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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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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