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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经贸委关于组织参加2005年“澳大利亚高新技术产品展”上海展团的通知
沪经贸科技[2005]2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国家商务部拟于2005年9月13—15日在澳大利亚举办“澳大利亚高新技术产品展”。此次中国高新展拟采取在澳大利亚国际电子工业展期间设立“中国馆”的形式举办,预计中国高新展的面积2000平方米。澳大利亚国际电子工业展每年举办一次,参展商来自12个国家,是澳大利亚境内举办的规模最大的国际专业电子及高新技术产品展览会。
    
为了加强上海高新技术企业与澳大利亚之间的经贸合作、信息交流,我委将组织本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统一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
    
澳大利亚高新技术产品展
    
二、展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5年9月13日—15日
    
地点:澳大利亚悉尼
    
Showground,SydneyOlympicPark
    
三、参展要求和内容:
    
主办单位将对参展展品进行审核和筛选,要求参展展品能够体现出上海的整体水平、特点和优势。
    
展示内容:信息技术、通讯技术、网络、电子与信息、音响和灯光系统、光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办公自动化、无线技术、智能卡和芯片技术;电气设备、电动及手动工具、汽车及零配件、卫星定位系统、航空设备;生物、医药技术、医疗诊断及设备;技术革新、各类新发明、新产品等。
    
四、参展方式和费用
    
整个中国馆统一规划和特装布展,以展板、实物、模型、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展示,开辟交易区,突出交易服务功能。
    
展位费:¥18000/个(标准摊位3*3平方米)
    
外经贸委将统一解决展区的特装费,并对展位费给予部分补贴。
    
五、联系机构:
    
上海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科技发展与技术贸易处
    
联系人:周琳琳张燕萍
    
电话62752200-314、881;62957011传真:62750924
    
由于此次境外展会意义重大,希望各有关单位踊跃报名,并填写《参展申请表》传真至我处。
    
特此通知。
    
附件:2005年“澳大利亚高新技术产品展”参展申请表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五年五月三十日
    

相关附件:200563110645.doc
200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