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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l
公开范围 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进行查阅。 l
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信件、传真、电报、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为外经贸声讯服务中心。外经贸声讯服务中心是外经贸委设立的政府机关免费咨询窗口,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国定假日除外)8:30-17: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54564999;传真号码:63844070;通信地址:金陵西路28号15楼,邮政编码:200021;电子邮箱地址:wjw-info@wjw.sh.gov.cn。
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设在上海市档案馆,办公地址为上海市中山东二路9号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五-六楼"政府公开信息、档案文件资料查阅服务中心",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日9:00-17: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21-63336633。网址:http://www.archives.sh.cn l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www.smert.gov.cn www.investment.gov.cn;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已经采用了网上申请一站式服务,在可以确认网上申请人的身份的情况下,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进行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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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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