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成品后再返销出口的业务。
答:1.经营人必须是经主管部门或其授权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的进出口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2.用外汇购进的进口原料,零部件必须加工成成品复出口。3.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的所有权归经营人,经营人自负盈亏。
答: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我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自负盈亏。
答:第一、企业所用的设备不符合加工贸易审批的要求。第二、操作不当。
答:因为有些企业是复制合同的,在复制功能中是不会复制申请表首页内容的,所以进出口合同会为空。
答:不作价设备的输入和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输入大致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在单耗的输入上,是要相对应的,出口成品一对应进口料件一,出口成品二对应进口料件二,依此类推。还要注意的是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一样的。
答:出口总值—进口料件总值=加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