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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问答”——咨询问答
1外商投资企业和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外商投资企业和职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应先由企业和企业工会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由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向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任何一方如不服仲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外商投资企业能否从外地招聘职工?
 

  外商投资企业所需要的工程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当地无法解决的,经劳动人事部门同意,可到外地招聘。

3外商投资企业可否自行招聘录用职工?发生矛盾怎么办?
 

  在劳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外商投资企业可自行招聘录用职工。被录用职工的原单位应积极支持、允许流动,如有争议,分别由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人事局协调、裁决。

4外商投资企业必须负担哪些职工福利?
 

⑴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按月向政府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交纳在职中国职工实际工资总额22.5%的职工养老保险基金,10%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2%的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
⑵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按月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服务公司交纳在职中国职工实得工资总额2%的失业保险基金。
⑶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按月提取在职中国职工工资总额15—20%的职工住房基金。
⑷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月向保险公司交纳在职中国职工实得工资总额10%的健康保险费。
⑸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月向保险公司交纳在职中国职工实得工资总额1—8%的安全保险费。

5外商投资企业可否在境内外资银行开户?
 

    外商投资企业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营业执照,可以在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允许经营外汇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外币帐户和人民币存款帐

6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工资收入,可否汇往国外?
 

  外商投资企业外籍职工工资收入和其他正当收入,在依法交纳了个人所得税以后,可以汇往国外。

7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人员需要经常出入中国国境的,可否办理多次出入境签证?
 

  在到上海市劳动局办理就业许可证后,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

8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各方发生争议如何解决?
 

  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合资合作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时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经过协商和调解无效,则提请仲裁或司法解决。
合营各方根据有关仲裁的书面协议,提请仲裁解决争议。仲裁可以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如当事各方同意,也可以在被诉一方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仲裁。按该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
如合营各方之间没有书面的仲裁协议,争议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外商投资企业可否向中国境内的银行贷款?利率多少?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向中国境内的银行申请外汇贷款或人民币贷款,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

10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分得的利润再投资,可享受什么优惠?
 

  外商投资者将分得的利润用于在中国境内再投资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投资一般工业企业退40%。

11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管理人员如何交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缴纳的所得额为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4000元人民币后的余额。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人民币)税率%
1不超过500元的5
2超过500远至2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2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应否纳税?
 

  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属企业税后利润,故不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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