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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取消外资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增值税
乌兹别克斯坦对国家税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取消了外资企业进口自用设备税率为20%的增值税并得到了乌议会的批准。自2004年2月13日起,凡是外国投资者作为投资进口的技术设备、或为建立新的生产线和对现有生产企业进行现代化改造而进口的设备、或为了租赁进口的设备、或外国投资者为私有化企业投资二进口的设备均免除税率为20%的增值税
200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