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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代表机构的终止

申请常驻代表机构终止活动所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

  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限届满或者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申请撤销其常驻机构,应持由提出申请的非企业经济组织负责人签署的终止申请书、《批准证书》和《成员名册》原件报告原审批机关备案。

 

标准:

  1、申报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样式。

     2、常驻代表机构的终止申请书应用中文书写,如用其他文字书写的,必须附中文译本。其他申报材料如用中文以外的文字书写的,必须附中文译本。
 

 


2006-03-23 10:38:10


2006年3月4日